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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針對“《山東電力市場規則》中關于分布式發電類、儲能類虛擬電廠定義”進行答復。
根據《山東電力市場規則(試行)》第2.3.20條,“2.分布式發電類聚合單元單個聚合單元資源總容量不低于1兆瓦。可聚合范圍包括:公共電網連接點在10(6)千伏以下或裝機容量10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分布式電源(含配建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上網電量部分。3.儲能類聚合單元單個聚合單元資源總容量不低于1兆瓦、持續充放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可聚合范圍包括:公共電網連接點在10(6)千伏以下或裝機容量10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儲能。”
僅從接入電壓和容量的角度來看,“公共電網連接點在10(6)千伏以下,但裝機容量10兆瓦以上”和“公共電網連接點在10(6)千伏以上,但裝機容量不足10兆瓦”均符合聚合要求。
詳情如下:
請教《山東電力市場規則》中關于分布式發電類、儲能類虛擬電廠定義
一、信件內容
山東電力市場規則里邊對虛擬電廠的聚合資源進行了分類,一共分為三類。其中有兩類,一類是分布式發電類,一類是儲能類。這兩類都要求公共電網連接點在10千伏以下或裝機容量10兆瓦以下。字面意思公共電網連接點電壓和容量是或的關系,按照這個定義,那如果接入電網電壓等級是380伏,容量超過10兆瓦,例如12兆瓦,或者是容量10兆瓦以下,但是接入電壓超過10千伏,例如35千伏,以上這兩種情況按照定義也算符合要求,不知道我的理解是不是正確?
提交時間:2026-03-01 23:40
二、信件回復
根據《山東電力市場規則(試行)》第2.3.20條,“2.分布式發電類聚合單元單個聚合單元資源總容量不低于1兆瓦。可聚合范圍包括:公共電網連接點在10(6)千伏以下或裝機容量10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分布式電源(含配建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上網電量部分。3.儲能類聚合單元單個聚合單元資源總容量不低于1兆瓦、持續充放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可聚合范圍包括:公共電網連接點在10(6)千伏以下或裝機容量10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儲能。”僅從接入電壓和容量的角度來看,“公共電網連接點在10(6)千伏以下,但裝機容量10兆瓦以上”和“公共電網連接點在10(6)千伏以上,但裝機容量不足10兆瓦”均符合聚合要求。
回復部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
回復時間:2026-03-06 17:56
來源: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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