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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下這個觀點,“公糧是稅,不是社保,沒交社保就不該有養老金,連現在的那100塊都不該給。如果交了稅就可以領社保,那么既交了稅,又交了社保的是不是應該領兩份?”
這個觀點,是我上一期,能不能每年湊到一萬億,將農民養老金提到1000塊那條視頻,引發的爭議聲音。
而且說實話,從評論和私信來看,這種聲音還不小。
那么農民交公糧,交的到底是什么?如果公糧是稅,是不是就意味著農民就不該拿養老金?生活較真我是酷溫,今天我們較真,公糧。
壹
首先,不可否認,公糧確實是稅,更明確的說,是農業稅。
1958年,我國第一部全國統一的農業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頒布。第二十條就曾規定, 農業稅以征收糧食為主。對于交納糧食有困難的納稅人,可以改征其他農產品或者現款。
而且,其中還規定了納稅人交納的糧食,必須曬干揚凈,沒錯,沒搞干凈的糧食,糧站是不收的。
至于稅率,在農業稅廢除之前,全國平均稅率為一直是常年產量的15.5%上下,最高不能超過25%。
說實話,這個稅率一開始并不低。
但是,國家也留了兩個口子,首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自己的情況,確定各自的平均稅率。
在上一期視頻的評論區,就有云南粉絲曬出一張當年的納稅手冊,3.64畝地,計算的產量是1167斤,征稅多少呢?91斤,折合算下來,稅率差不多7.8%左右。
15.5%是名義稅率,不是實際稅率。
簡單來說,隨著化肥農機育種的進步,糧食的畝產其實在一直提升的。
但是計算征稅的基數,也就是常年產量,各地卻會經常保持3-5年不做大的調整。
因此,在農業稅取消前,各地的實際農業稅稅負,大多在在3-4%左右。
差不多和目前個稅的第一檔齊平了。
那是不是說,農民一直在交的,只是所謂的“個人所得稅”呢?當然不是。
貳
在過去,農村有個順口溜,叫頭稅(農業稅)輕,二稅(提留統籌)重,三稅(集資攤派)另外的費用。
所謂的頭稅,就是前面我們說的農業稅。但是,農業稅外,還有二稅和三稅,二稅就是提留統籌,三稅就是集資攤派。
其中,提留統籌,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三提五統。
其中,三提,是農民要向村集體繳納的公積金、公益金和管理費。
公積金拿來修水利、建倉庫、公益金是拿來給五保戶供養、困難戶補助;
管理費用來保障村組織正常運行,村干部工資、辦公經費、都是從管理費里面出錢。
而五統,則是交給鄉鎮一級政府。分別用于,鄉村義務教育辦學經費;計劃生育宣傳經費;民兵訓練、國防教育費;鄉村公路修建、養護費;烈屬軍屬、傷殘軍人、老復員軍人等優撫費。
沒錯,三提五統,村鎮兩級,八大項目都要農民交錢。要交多少錢呢?
政策上的要求是,一般控制在上一年人均純收入的5% 以內。
2000年河南三提五統的征收單上,上年村人均收入1300元,按道理人均征收不能超過,45元。
但是最終征收了50.9元,一家四口,征收203塊6毛。而這已經算很規矩的了。
1998年,農業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家計委、法制辦聯合對農民負擔的調查顯示,不少地區采取虛報農民人均純收入的辦法,變相多收提留統籌費。
廣西壯族自治區某村,1997年上報農民人均純收入為2500元,并作為計提提留統籌費的依據;
但經檢查組對有代表性的5戶逐筆核算收入,實際人均純收入僅為1170元,上報收入比實際收入高出一倍。
在國務院檢查的10個縣當中,1998年提留統籌費占上年人均純收入的比例,最低是3.1%,但是最高的能達到128%。
而經濟日報給出的數據稱,“頭稅”每年征收總額大約是300億元,人均32.5元;
但是三提五統的“二稅”每年征收額超過600億元,人均65元,是頭稅的一倍。
這個負擔有多重,可想而知。
但即便如此,頭稅和二稅,至少還是有數的。
農民難以預判的,是彈性大的三稅——所謂三稅,實質就是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和亂攤派。
為什么說三稅負擔重呢?我們也不列宏觀的數字了,就看看五部委1998年那次聯合調查中舉發現的現象,來感受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部分中學,除正常的學雜費之外,還要求初中生每人每年交教育附加費240元、民辦教師統籌費30元。
小學還要交補課費50元和新建學校球場費15元,就連學前班,各種攤派費用加起來,也得多交500塊。
重慶一農民,因房屋被山洪沖毀,需要重建,需要繳納村鎮建設費240元,基本農田保護費960元,罰款500元,機耕道維修費240元,準予取沙石和施工費65元,證書工本費11元,耕地占用費240元。
廣西壯族自治區一農村青年結婚領證,得先交學習資料費、報刊訂閱費、母子保健費等共10項費用。
另一村男青年結婚,得先交養老保險400元。當然,這些都是特定歷史時期的不規范現象,隨著后來農村稅費改革,早已全部清理整改。
根據農業部門提供的數據,雖然農業稅的稅負越來越低,但是從1990年到2000年10年間,農民稅費負擔總額,卻從469億增長到1359億元,人均負擔增長了3倍。
一二三稅加起來,最保守的估計,每年能占農民收入的20-30%左右。
叁
結束了么?還沒有。還有義務工。
1962 年《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首次明確規定:每個有勞動能力的社員,每年要完成一定數量的基本建設工,也就是勞動積累。
到1992年,《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正式執行,這個條例將義務工劃分為:義務工和累積工兩個類別。
義務工由鄉鎮統籌,主要從事植樹造林、防汛抗旱、公路建設、修繕校舍、搶險救災等勞動,每年5-10個標準工日,每個工日8小時。
而累積工主要由村級組織主導,主要從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比如修修水庫、灌渠、土地平整等,每個農村勞動力每年10-20 個標準工日。
當然,這兩個工,是需要同時完成的,且都是不給錢的。也就是說,一個合格勞動力,一年要總共出 15~30 天的無償工。
結束了嗎?還沒有,還記得酷溫之前說過的統購統銷嗎?這是國家工業化初期的歷史政策,也就是大家說的工農剪刀差。
農民交完公糧(農業稅)后,按照規定,還得按國家規定的低價,再賣一部分糧食給國家,這就是統購糧。
統購糧一般占每年收成的約10%左右,這部分糧食的價格,遠低于市場價,比如1982年小麥市場價每斤0.5元,但國家統購價才0.15元。
研究顯示,1967年到1978年的12年間,統購糧的收購價格只提高了1.64%,而集市貿易上的糧食價格,始終保持在比國營牌價高出130%-140%的水平。
學界主流測算,1953-1985 年,國家通過統購統銷從農業汲取約 6000-8000 億元剩余,相當于同期農業稅總額的 6 倍多。
所以,2000年之前的中國農民,是怎么樣度過他的一年?他們面朝黃土背朝天,在地里面刨出一季的糧食后,將最好的糧食曬干,送到糧站,交一筆農業稅,再賣一筆遠低于市場價的統購糧,接著,將賣糧食得到的錢,給村組織交三提,養組織,建設施;
再給鄉鎮政府交五統,讓他們建學校,修馬路、搞計劃生育。
然后,再給孩子交一些不期而遇的雜費和各類統籌攤派。
再到農閑的時候,給村鎮出15天以上的義務工。
怎么理解這個事呢?可能舉個月薪6000的例子,你更能共情一點。
月薪6000的你,交完200塊的個人所得稅之后,需要以再從工資里面拿400塊,給公司付水費電費物業費,畢竟有公司,才有工資,你得為公司的正常運轉負責。
然后,這個月公司在其他城市開了分公司,所以你還需要再出300建設費。因為分公司,也是你們公司的一部分。
還沒結束,公司的產品,你得每個月買個500塊錢,雖然員工拿的不是折扣價,而是高于市場的溢價,但這也表示了你對公司長遠發展的堅定支持。
此外,別的公司節假日是放假,你得來公司大掃除,去下面工廠當搬運工,去市場當推銷員。
畢竟公司從外面再招人,得花三倍工資。
就這樣任勞任怨干到退休,你問了一句,公司能養我嗎?有人跳出來,“公司發過工資了,為什么給你養老?”你什么感受?
沒錯,這就是我聽到,農民交的公糧就是稅,為什么領養老金的時候的感受。
那些說“沒交社保就不該給養老金” 的聲音,恰恰忽略了一個最基本的歷史事實:
2000年之前,村鎮兩級政府,就是農民養的,農村基礎設施,是農民建的,農村政策的成本,是農民扛的。
農民講究養兒防老,從農業稅確立的1958年算起,到2006年農業稅廢止,農民養了這片土地至少47年。
因此他們的養老金,從來不是“該不該給” 的問題,而是 “該給多少” 的問題。
這是責任,更是公平。
下一期,我會好好說道“視同繳納”這個話題,你就知道我為什么這么說事關公平,可以點贊關注預約一下。
而之所以當下我們要反復呼吁,除了農民值得被看見之外,更重要的是留給農村老人的時間,真的不多了。
當年交公糧、出義務工的農民,如今大多已是七八十歲的老人,他們的腰早就被田埂壓彎,眼睛也被歲月熬花,能吃幾頓飯、能享幾天福,都是掰著指頭數的。
讓辛苦一輩子的農村老人,晚年過得安穩、體面,是GDP140萬億的我們,應該守住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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