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6日下午,家住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牙城鎮的小君(化名)因毆打他人一案,和母親被通知到牙城鎮派出所教導員辦公室。其間,該派出所教導員李某讓小君母親先行離開,對獨處在辦公室的小君實施了猥褻行為。
上述是一審判決書的記載的內容。再度翻閱起判決書,小君的父親張先生眼神飄忽,放下判決書時他緊緊握著雙手。自始至終他也想不明白,一名守護一方百姓的基層派出所教導員,怎么會對一位時年僅15歲的小女孩下手。
新黃河記者從張先生處獲得的霞浦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李某的猥褻行為包括撫摸胸部、生殖器侵入口腔并抽插等。2026年3月16日,李某因犯強制猥褻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張先生稱,李某當庭未提起上訴。
判決落定,但張先生的心無法落定。一方面,他認為李某的判決過輕,女兒也一直未收到李某家屬以及派出所的道歉;另一方面,事情發生后女兒的心理受到了極大的打擊,整日情緒低落,多次離家出走。“我打算申請抗訴,并且找律師對李某提起民事訴訟申請賠償。”張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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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牙城派出所
父親剛開始以為是孩子胡說
剛接到妻子電話的時候,張先生是蒙的,他第一反應是:“怎么可能,孩子亂說的,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直到妻子第三次打電話給他,張先生才明白過來,女兒說的是真的。
牙城鎮位于寧德市霞浦縣東北。這是一座靠海的小鎮,毗鄰海灣,人口有3萬多,是個大鎮。鎮區的旁邊就是沈海高速,二十年前,張先生在途經霞浦時路過牙城鎮,他發現這個鎮在高速公路邊上,風景好且來往歇腳的人很多。身為山東人的他,之前一直在霞浦和別人做生意,2007年他在牙城鎮落了腳,一轉眼已是近二十年。張先生本以為,他可以一直這樣,在小鎮平靜地生活下去。
2010年,女兒小君出生,這是張先生的第二個孩子。女兒從幼兒園到初中一直在牙城鎮讀書。初一時小君學習成績不好,張先生經朋友介紹,把小君送到河南一所封閉學校讀了一年。回牙城后小君變得乖了一些,于是張先生就張羅讓女兒繼續在牙城讀書。“去年還沒弄好她學校的事情,就發生這樣的事。”張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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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城鎮一角
張先生回憶稱,當時是小君和別人發生了肢體沖突。“小君說當時她先被別人打了,然后又糾集了一些人去教訓打她的人。后來有人報了警,做了口供和筆錄,就各自回家了。”小君回家后,張先生妻子又接到派出所的電話,需要小君再到派出所做筆錄。根據霞浦縣人民法院的判決書,2025年6月16日14時許,李某在辦理小君毆打他人一案中將被害人及其母親通知到牙城派出所教導員辦公室。15時許,李某借故讓小君媽媽先離開,單獨留小君在辦公室內。
“我打死都不會想到會發生那樣的事情,她媽媽也想不到,以為女兒在派出所很安全。”張先生告訴記者,小君從派出所回家以后,叫她吃飯也不吃,表示沒有胃口就進了房間,不久后在屋里放聲大哭。妻子以為是女兒在派出所挨了罵,最開始沒有理會。直到小君情緒失控才進屋詢問。在妻子的不斷追問下,小君才將自己被教導員猥褻的經過說了出來。
那時候,張先生在福鼎開車。他接到妻子的電話第一反應是“不信”,認為“派出所怎么可能有這種事”,直到聽到電話里女兒在哭泣。
教導員以“拘留”為由脅迫實施強制猥褻
在接完妻子的電話后,張先生立刻打電話給教導員李某。電話那頭,李某對自己的行為極力否認,表示自己在很努力調解小君的糾紛以及教育小君,并要求張先生帶著妻女到派出所當面對質。“我是為了你們在牙城好好生活”“你不要污蔑警察”“我不會拿我自己的前途去開玩笑的”……李某在電話里這樣說。張先生在從福鼎市回霞浦的路上,向寧德市公安局報了警。
2025年6月16日23時許,李某在霞浦縣公安局牙城派出所被帶至霞浦縣公安局紀檢組,后于次日被傳喚至霞浦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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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城鎮一角
法院判決書還原了當時的事發經過。判決書顯示,在讓小君媽媽離開后,小君被單獨留在其辦公室,隨后李某以小君涉嫌的案件可能被拘留為由脅迫,對被害人小君實施撫摸胸部、生殖器侵入口腔并抽插、射精等猥褻行為。經寧德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被告人李某所在辦公室的垃圾桶內側表面上精液、褲子襠部處、警服下擺處可疑斑跡、右手手指指縫擦拭物、左手手指指縫擦拭物、辦公室藤椅左側扶手擦拭物、毛巾表面可疑斑跡以及被害人小君案發時所穿白色鞋子鞋帶表面可疑斑跡上清液中檢出的STR分型,和李某血樣基因座基型相同。
判決書載明,被告人李某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且簽字具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其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是,指控被告人李某實施強制被害人“口交”的猥褻事實主要依賴于被害人單方陳述,與其他證據之間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依法不應認定。
霞浦縣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以脅迫手段強制猥褻他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犯罪對象為未成年人,可酌情從重處罰;系利用職便實施犯罪,可酌情從重處罰;猥褻手段惡劣,可酌情從重處罰;承認指控的犯罪,愿意接受處罰,可以從輕處罰。綜合以上情節,對其予以從重處罰。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經查,指控的“口交”事實不僅有被害人陳述直接證實,還得到相關證人證言、書證、物證及鑒定意見的印證,足以證實,故上述辯護意見,不予采納。最終,李某犯強制猥褻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張先生表示,李某未當庭提起上訴。
3月21日,霞浦縣公安局相關人士告訴新黃河記者,目前李某的一審判決已經判下來了,現在在生效期內,等判決生效后就開除。
女孩經常做噩夢,多次出走和自殘
張先生稱,事情發生后,小君常常崩潰或者做噩夢,之前還多次離家出走,現在又獨自跑到江西。2025年8月,事情發生兩個月后,妻子給張先生發來小君拿小刀劃自己手臂的畫面,血染紅了她的手臂。妻子哭訴:“兩個手臂全是口子,現在她心情不好,說了她還發火不讓我進去,看都不讓我看。”張先生說:“別發火,慢慢開導下。”
“我們在牙城鎮,很多人都知道了這件事,街道上經常有人議論紛紛,有的人傳我女兒被強奸,甚至還有人傳我老婆被強奸。”經過此事,張先生妻子無法承受壓力,回到了四川老家,在牙城鎮的店也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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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和妻子的聊天記錄
“她現在的情況是一下好一下壞,好的時候很乖,壞的時候情緒很差。”對于小君的情況,張先生非常憂心。小君離家出走一共有四次,最開始是先去霞浦縣城,后來去了安徽、泉州,如今又去了江西。“去霞浦和安徽的時候有和我們說,后來有些風言風語,一些朋友都遠離她,時間久了越來越嚴重,后來去泉州的時候也不和我們說,把我拉黑了信息也不回。”張先生說,這次去江西女兒說要出去但沒說去哪里,妻子拿了200元給她,她提著行李箱就走了。直到這次判決下來后,小君人仍在外地。如今,張先生只能小心和女兒交流怕傷及她的情緒,只知道她人已在外面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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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縣人民檢察院
目前,張先生打算向霞浦縣檢察院申請抗訴,并且請律師計劃提起民事賠償。在他看來,自己女兒受到了影響一生的傷害,而施害人僅僅只判兩年九個月,這讓他無法忍受。“到目前為止,派出所包括李某的家屬,都沒有找我們表示過任何的道歉,只有李某在開庭時說了一句‘對不起。’”張先生說。
來源:新黃河 B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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