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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對于創業板上市公司新天地藥業(301277)來說,無疑是難堪的一天。
當天,公司不僅收到了河南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其董事會及四名核心高管還同時被深交所“點名”。這家全球重要的阿莫西林側鏈生產商,因在募集資金管理上的“糊涂賬”,短短一日內領受了雙重監管處罰。
問題的核心指向了公司對閑置資金管理的隨意性。根據深交所3月16日下發的監管函,新天地藥業在董事會授權的現金管理有效期(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外,竟“慣性”購買了高達1.22億元的理財產品。更離譜的是,另有0.65億元在授權期內購買的產品,到期后也未在授權期內贖回。直到今年2月27日,公司才發布公告對上述行為進行“追認” 。這種“先斬后奏”的做法,直接違反了創業板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
對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募集資金的使用有著嚴格的法律邊界。此次違規絕非簡單的財務操作失誤,董事長謝建中、總經理張蘆葦、財務總監王慶奎及董秘謝雨珊被一并問責,暴露出公司內部治理的深層短板 。雖然公司解釋相關產品均已贖回且未造成資金損失,但程序合規是上市公司信披的底線,不能以結果論英雄。河南證監局已決定將此次違規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這對企業的聲譽無疑是重大打擊 。
此次監管風暴來襲之際,新天地藥業本就面臨著不小的經營壓力。2025年三季報顯示,公司實現營收4.81億元,同比下滑10.42%;歸母凈利潤9190萬元,同比大幅下降35.19% 。業績變臉疊加合規危機,讓市場對其內部管理水平打上問號。對于正處于業績下滑期的公司來說,任何內控上的瑕疵都可能被放大,進而影響投資者的信心。如何在修復合規漏洞的同時穩住經營基本盤,將是新天地藥業管理層亟待解決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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