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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這部厚重的法典通過對現行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規范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升華,為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提供頂層法治保障。生態環境法典的實施也必將推動“十五五”時期美麗中國建設取得新進展。
原文 :《為“發展模式轉型”提供法治保障》
作者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所 彭峰
圖片 |網絡
2026年3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其中,“綠色低碳發展編”的獨立成編是法典的核心創新,通過目標法定化、制度系統化、治理協同化、責任剛性化,將“雙碳牽引”從政策目標轉化為剛性法律,為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提供頂層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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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黨的二十大以來“雙碳”話語體系變化的深刻落實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并提出“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這一表述將“雙碳”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從單一的減排目標提升到重構經濟社會發展方式層面,強調涉及全社會各方面的“廣泛性”、多領域統籌的“系統性”和推動生產生活方式根本轉變的“變革性”三重特征,并強調多目標平衡,其重點在于“協同推進”,明確了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的戰略原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在二十大報告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從戰略理念縱深轉入制度落地層面,如明確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型、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碳市場擴容等具體制度安排,重心在于“如何構建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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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首次在“十五五”規劃部署中正式提出“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牽引”的表述方式,標志著“牽引”一詞正式進入中央話語體系和戰略定位的再次升級。“牽引”一詞進入黨的報告,正是強調“雙碳”目標對綠色轉型的核心引領作用。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十五五”規劃中要求堅持減緩和適應并重,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統籌推進降碳減排與風險適應,構建減緩、適應、協同治理的完整氣候治理格局。生態環境法典將黨中央“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牽引”的戰略部署直接轉化為法典的體系性安排,提供了“戰略引領”的政治智慧,明確“國家通過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減緩氣候變化”,將“十五五”碳達峰階段性目標納入法律,兼顧“法典穩定性與政策靈活性。“綠色低碳發展編”專設“應對氣候變化”章,下設“碳達峰碳中和與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專節,將“減緩與適應并重”原則法定化,構建系統的氣候減緩與適應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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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全球綠色經濟競爭的戰略性回應
全球綠色經濟競爭已經完成從“邊緣議題”到“主流敘事”的轉變,成為當前國際經貿格局中最具決定性的變量之一。在此宏觀背景下,生態環境法典“綠色低碳發展編”獨立成編這一結構創新的意義遠遠超出了單純的立法技術范疇,它不僅是國內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里程碑,更是中國在這場全球性競爭中主動參與規則制定、重塑競爭格局的戰略性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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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歐盟發布《歐洲綠色協議》,并將其定位為歐盟的“新增長戰略”,是全球綠色經濟競爭法治“起點”的標志,也是從“理念倡導”到“規則塑造”的戰略轉折點。從比較法視角看,西方國家的環境法典大多停留在污染控制和生態保護的層面,尚未將綠色低碳發展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典板塊加以系統構建。如瑞典法典的核心是統一的環境許可制度;法國法典的主旨是環境介質保護規范;德國法典草案雖涉及氣候變化,但未能獨立成編。我國則通過法典形式有效完成了全面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等政策目標的法治化,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向世界提供了一份關于“如何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發展與保護”的中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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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建構”編纂技術提供立法路徑智識創新
生態環境法典中的“綠色低碳發展編”獨立成編的“超前布局”,在雙碳領域單行法缺失的情況下,以法典的權威性和穩定性為尚在發展中的綠色低碳法律制度提供“框架”,突破了傳統的“先單行法、后法典”立法路徑,建立了“法典先行、統領單行法”的逆向建構方式,提供了“體系建構”的立法路徑智慧,在全球意義上對法典編纂技術的發展作出了獨特貢獻。生態環境法典“綠色低碳發展編”將原本分散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中的相關條款進行體系化重構,承擔了“統合散落規范”的功能,標志著環境法開始為發展“賦能”;該編通過規定綠色低碳生產、循環經濟、能源結構優化等,將環保要求從生產過程的“外部約束”內化為經濟活動本身的“內在屬性”;綠色低碳構成未來所有經濟活動的底層邏輯和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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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生態環境法典為發展中國家在保持經濟增長的同時應對氣候變化提供了“發展與保護協同推進”的“中國式法典”方案。法典在“雙碳”目標的“牽引”下,為光伏、風電、電動汽車、儲能等中國優勢產業提供了長期穩定的法律預期,也為傳統高碳產業的綠色轉型提供了法律路徑和制度激勵,助力中國在全球產業鏈重構中搶占制高點。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93期第4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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