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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第二中學教師 胡海娟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家庭幸福安寧,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關系到民族興旺發達。2025年以來,我依托內蒙古自治區法院開展的“代表委員話法院”“代表委員+法院”等活動深入參與法院工作,同時也了解到,內蒙古法院充分吸納人大代表關于加強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意見建議,結合工作實際,出臺了一系列落實舉措。
內蒙古法院始終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有效實施。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到“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審結433件584人,從重打擊利用職業便利性侵、猥褻未成年人犯罪,對5人宣告終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彰顯法律和倫理底線不容挑戰。
未成年人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部門多、任務重、工作鏈條長。在視察法院的活動中,我了解到,內蒙古法院不斷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制度建設,建立“婦聯+法院”工作機制,做實心理輔導、異地求學安置、司法救助,保護涉案未成年人隱私,最大限度降低犯罪損害。建立社會調查、社會觀護、家庭教育、司法救助、回訪幫助等工作制度,內蒙古法院885名干警擔任939所學校法治副校長,開展法治公開課活動1600余場,讓法治陽光浸潤校園。
未成年人審判被稱為“特殊的希望工程”。內蒙古法院依法懲治未成年人嚴重犯罪,寬容但不縱容,督促失職父母當好合格家長;2025年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1454份,通過人格權禁令保障離婚父母探望權,為破碎家庭的孩子構筑完整的父母親情;堅持寬嚴相濟、懲教結合,封存犯罪記錄497件784人,幫助一時失足少年減負前行。
下一步,希望內蒙古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少年審判的力量配備、專業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回訪幫教、心理評估干預等一系列有益于未成年人成長的工作機制,加強普法宣傳,構筑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堅強堡壘。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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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6年第4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86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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