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院依職權委托的醫療過錯參與度鑒定,結論為醫方主責,雙方當事人均不認可,被告主張應重新鑒定,原告主張應補充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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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這里是天斗醫號患者權利保護組,患方依法維權理論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醫療糾紛律師宋中清。
今天下午在北京某法院代理郭俊熙的父母參加質證和庭審。
因就被告醫院及其工作人員在給一歲四月齡女嬰郭俊熙微創機器人切除左肝表面占位時,未經患方知情同意,直接切除肝尾葉致極高風險發生,女嬰血管破裂大出血死亡,是否違反診療管護規范,鑒定機構未給出鑒定意見,反而只就法院“依職權”追加的過錯參與度鑒定事項給出了醫方主責的鑒定意見。醫患雙方對此鑒定均不認可。
被告申請了鑒定人出庭,當庭詢問了一些問題,鑒定人給予了回答。而對于原告詢問的問題,鑒定人表示將在庭后給予書面答復。
患方認為鑒定機構拋開《手術記錄》《死亡討論記錄》等病歷清晰記載的醫生發現“腫瘤”長到了肝尾葉,與其他臟器血管致密粘連,若切除極易造成血管破裂大出血死亡,而直接(不經患方知情同意)切肝尾葉致大出血死亡的事實,反而按照肇事醫生辯解的先造成腔靜脈破裂大出血,后為了止血而切除肝尾葉的虛構事實來評判其擔主責,屬于超越職權的違法鑒定。
鑒定機構未鑒定患方申請(經法院委托)的醫方違反了哪些診療管護規范的事項,應予補充鑒定或者退還患方交的鑒定費。
法庭在質證后,進行了開庭,走完了審理程序。患方當庭指出術后的病理報告證實小俊熙的肝部占位屬于良性,整體手術缺乏指征。
感謝收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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