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0萬元購買的嶄新奔馳E300轎車,本該是舒適與品質的象征,卻成了車主肖先生入冬后的一塊“心病”。每當遇到0度以下的低溫天,車輛經過顛簸路面時,就會出現刺耳異響。盡管已多次檢修、更換部件,但異響問題仍未徹底解決。
當肖先生依據家用汽車三包規定中“累計維修時間超過30天可退換車”的條款提出訴求時,卻因與4S店就維修天數的計算方式存在分歧而遭到拒絕。
車輛異響——
購車大半年后遇低溫天氣
車輛避震系統出現異響
2025年3月,陜西西安的肖先生在西安新豐泰之星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全新的奔馳E300轎車,作為家庭代步車使用,花費約40萬元。到了下半年,隨著天氣轉涼,車輛卻出現讓他煩心的異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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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回憶,車輛異響從2025年11月開始出現。“我當時發現,只要氣溫降到0度以下,車輛啟動后的15分鐘內,經過顛簸路面時,左前避震系統就會發出刺耳的異響。”
發現問題后,肖先生第一時間將車輛送到購車的4S店進行檢修,本以為是新車小故障,能快速修好,但是多次維修仍未解決。“從去年開始,4S店已經維修了4次,分別更換了減震器支柱、支撐軸承,并檢修了中控,但都沒有解決問題。現在正在進行第四次維修。”
3月15日上午,在4S店技術人員的陪同下,肖先生帶著記者對正在維修期間的車輛進行了試駕。“這次維修,4S店給出的方案是更換上支臂,但換上一個備用件之后的效果仍不理想。”記者注意到,相比其他店內試駕車,肖先生的車輛在經過顛簸路面時仍存在輕微異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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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質疑——
三次維修沒能徹底解決問題
不知道異響減輕是因為維修還是回溫
對于此次維修結果,新豐泰之星奔馳4S店的工作人員表示,經過顛簸路面時車輛減震系統發生響動屬于正常現象,而非“異響”。根據相關標準,目前車輛已經維修合格,可以正常上路行駛。
但肖先生提出異議:“我車輛嚴重異響主要出現在溫度低于0度的時候,現在異響減輕,我不知道是他們把車修好了,還是因為近期溫度回暖了。之前三次更換維修,都沒有把異響徹底解決,我懷疑他們沒有找到異響的根本原因。如果今年冬天再出現這樣的問題,又該怎么辦?”
因多次維修無果,肖先生查閱了家用汽車三包相關規定,發現自己車輛維修時長目前已符合三包政策中累計維修超30天可退換車輛的條件。于是他依據三包規定向4S店提出退換車輛的訴求,遭到4S店拒絕。
“在維修期間,異響問題還沒有解決的時候,因臨近春節,4S店曾讓我把車開走,現在他們又以此為由,核算我的維修期只有不到20天,因此也拒絕按照三包規定退換車。”
肖先生提供的維修工單顯示,此次維修從2026年2月9日進廠,3月3日出廠,更換了車輛前軸左側懸掛減震柱。“光這一次的維修時長都超過20天,4S店怎么能算出總的維修時長才十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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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回應——
異響不屬于“車輛質量問題”
待維修車輛若離店不計入三包維修天數
針對肖先生反映的問題,西安新豐泰之星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相關響動是否是異響,屬于“感性認知”,且異響不屬于“車輛質量問題”。因肖先生車輛異響屬于受天氣影響的偶發性問題,近期氣溫回暖,不具備復現異響故障的環境條件,門店認為目前肖先生車輛已達到維修合格的標準,
工作人員介紹,因春節期間車主用車需求較大,肖先生車輛經檢修后能夠安全使用,門店才會建議其將車開走。而這種車輛可正常使用、不在店內維修場地的時間,按他們的理解是不計入三包維修天數的。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肖先生的車輛無法滿足三包規定中關于退換車的要求。關于維修時長計算問題等分歧,需要權威第三方進行鑒定評判,后續會繼續與客戶溝通處理并積極推動解決。
對于此事,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車輛等待配件的時間應當計入維修時間,只有消費者自身原因拖延取車、定制特殊零部件的運輸時間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時間可以不進入。本案中,春節期間消費者按店方要求將車開回等待繼續維修,并非自身原因拖延維修,該等待期間依法應計入累計維修時長,4S店以車輛未在店停放為由,主張不足30天不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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