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莫芳的講述:
如果你被逼著離婚了,你會帶走孩子嗎?
如果離婚不帶走孩子,是自私還是清醒?
在得知前夫和他公司的女同事,精神出軌后,我就決定放棄這個男人。
雖然公婆竭力為他們的兒子求情辯解,說他只是一時被別人迷了心竅。
雖然父母努力勸我三思,離婚后孩子最無辜,可我還是決定離婚。
我是一個有潔癖的人,容不得我的感情和婚姻家庭里有瑕疵。
只是在協商離婚時,我決定把6歲的兒子留給他,自己要走一半存款和一套小房子,每月給1000元撫養費,探視4次。
眾人紛紛罵我自私,說哪有母親不要自己的孩子的?
可大家說說,女人離婚不帶孩子,到底是自私還是人間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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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原以為,我和前夫(雖然還沒離,但他在我心里已經是過去式)會恩愛到老。
畢竟,曾經他那么癡狂地追求我,那么熱烈地愛著我。
舍不得我吃一點苦,舍不得我被他爸媽刁難,凡事都搶在前面護著我。
正因為前夫的相護,讓我有了反對父母也要嫁給他的底氣和勇氣。
只是我沒想到,在兒子6歲,我們家庭幸福美滿的時候,他卻出軌了。
雖然他口口聲聲說,只是跟對方曖昧不清,并沒有越界,可我還是無法忍受。
很多時候,在男人心里,精神出軌比身體出軌更可怕。
前者會因為得不到而念念不忘,后者卻可能會因為得到了而沒了新鮮感,膩味。
可不管是哪一種,我都無法接受。因為我是一個對感情極度潔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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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公婆勸我,又幫他們的兒子說好話,說他愛家愛老婆,只是偶爾思想開了小差,又沒有犯下致命錯誤和不可饒恕的罪過。
爸媽也勸我三思而后行,說你們大人離婚是解脫了,可孩子卻最遭罪。為了孩子,你也得忍了。
我把自己關起三天,左思右想,各種權衡利弊,卻依舊沒辦法說服自己妥協,咽下這個啞巴虧。
我果斷跟前夫提出了離婚,并快速對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做出了決策。
因為前夫是過錯方,所以主動權在我這里。6歲兒子留給他,我不帶走。
我要走一半存款和一套小房子,現住的大房子留給他們一家人住,但等兒子滿18歲后,必須要過戶到他的名下。
另外我每月給兒子1000元撫養費,每月探視四次,前夫和他父母不能無故阻攔。
看著我條理清晰地列出離婚協議,前夫深深嘆了一口氣,沒有猶豫就簽了字。
因為他很清楚,我性格倔強,說一不二,決定好的事情,就不會再猶豫不決,誰勸都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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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我這些離婚條件,最終還是被雙方父母知道了。
公婆一聽說我不要孩子,先是大大松了一口氣,接著又對我諸多抱怨,說我一個母親也太狠心了,孩子說不要就不要。
父母一聽說我不要孩子,先是深深嘆息一聲,接著又是對我語重心長,孩子你拉扯到那么大, 說不要就不要,你舍得嗎?
孩子是母親身上丟下來的一塊肉,曾經辛苦拉扯兒子長大的場景,還歷歷在目,我又如何舍得?
可不舍得,我又能如何?
目前,我沒辦法忍氣吞聲,繼續勉強維持著夫妻表面恩愛的戲碼。
要了孩子,我就分不走這么多,還得像乞丐般,每月向前夫討要撫養費。
不要孩子,我可以戀愛,但不會再結婚,拿著這些房產存款,我再努力工作,多掙一些錢,自己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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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每月去探視孩子時,給孩子買他爺爺奶奶爸爸不讓吃不讓玩的,他就總會惦記著我。
平時沒孩子拖累,我還可以多存些錢。等孩子考上大學,我給他買好手機好電腦。
以后結婚成家了,我還可以拿錢給他買房買車,到時兒子就會覺得媽媽很愛他,后半生都會和我親。
比起以后,前面十幾年的隱忍又能算什么?
可如果我只分走了一點錢,再帶著他有志氣地吃苦,費心管他學習,小孩子不懂事,只會換來怨恨。
要是婆家人故意帶他去吃喝玩樂,買個玩具車都能收買他,到時我就人財兩空了。
或許有人會說,母愛是不能理性計算的,而且孩子需要的是陪伴,而不是物質。
可我早已經不是當初的戀愛腦,沒有愛情,我還可以活得下去。可沒有了金錢,我卻寸步難行。
所以,我不是不要孩子,更不是自私地想丟下孩子,自己去享樂,而是用最低的代價保住我和孩子的親情。
但前夫只是一味地指責我自私,說我不配當孩子的媽媽。
看著眼前自己犯錯害得妻離子散的男人,絲毫沒有悔改之心,我覺得自己是人間清醒。
大家說,女人離婚不帶孩子,真的就是自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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