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總統發表國情咨文時,特地將烏克蘭難民伊琳娜·扎魯茨卡的母親邀請到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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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晚上9點46分,美國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市,23歲的烏克蘭女孩伊琳娜·扎魯茨卡(Iryna Zarutska),穿著披薩店的制服T恤,金色長發塞在工作帽下面,上了輕軌藍線列車。她選了個空座位,掏出手機瀏覽。4分鐘后,她遭到了帶著14次被捕記錄和妄想癥的黑人流浪漢德卡洛斯·布朗的致命襲擊。她的頸部被刺了3刀,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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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俄烏戰爭爆發6個月后,伊琳娜和家人離開了基輔,以難民身份進入美國。她在基輔拿到過藝術與修復領域的學位,常常將自己的藝術作品饋贈給家人和朋友。到美國后,她進入羅旺-卡巴勒斯社區學院(Rowan-Cabarrus Community College),轉而夢想成為獸醫助理。
伊琳娜在美國不愿意以難民身份領取救濟,而是決心“用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打工掙錢供日常花銷和補貼學費。她上課之余一直在工作,2025年,她在夏洛特南區一家披薩店工作,被害之時她還穿著那家披薩店的工作服,因為她剛剛下班。
她熱愛她生活的社區,被害之前她剛剛以志愿者身份用其在烏克蘭學到的藝術功底為社區創作了一個巨幅壁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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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在母國生活遇到困難而逃往他國的難民,伊琳娜自強、自立、努力工作創造財富養活自己并為接納她的國家做貢獻,這跟那些以難民身份進入歐美國家之后選擇躺平吃福利、多生育讓接納他們的國家為其養仔的人,形成鮮明對比。
沒有人反對“同情弱小”,但“弱小”跟“弱小”是不一樣的,“難民”跟“難民”是不一樣的。有的“弱小”值得同情,有的“弱小”再可憐都是活該。“白左圣母”們在這方面的最大問題就是:以“對方是否弱小”作為判斷其是否值得救濟關懷甚至是否正義的“一刀切”標準,他們信奉“我弱我有理”、“弱者天然該得到同情”、“弱者天然正義”。
“白左圣母”們忘了,他們教育自己子女的時候,是否也這樣說過“你要善良、努力、與人為善、為社會多做貢獻,你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并贏得更高的社會地位和更好的經濟條件;如果你惡毒、懶惰,不向社會表達善意而只是一味索取,你將會被人看不起并且陷入貧窮”?所以,從“白左圣母”們自己教育子女時的說辭看,他們也認為陷入“貧弱”是因為“做錯了某些事,或許是懶惰或許是品德上低劣”;為什么他們在教育子女的時候發自內心認可的道理,他們在面對不是他們子女的“弱勢群體”的時候就不再認可這個道理了呢?他們只跟他們自己的子女“講述這個社會的真相”,而對那些“弱勢群體”們則奉上“謊言安慰”,這算不算是一種“偽善”?
這是殺死伊琳娜的兇手德卡洛斯·布朗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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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兇手德卡洛斯·布朗,你幾乎看不到美國左翼媒體對他的行為發出譴責。如果提到這個人會讓美國左翼媒體感覺到堅持左翼理念是一種“尷尬”,他們更多地選擇無視、不報道這件事。畢竟,“白左圣母”們認為“弱勢群體天然正義”,“弱勢群體”應該是被同情、被幫助的對象,怎么可以與“殺人兇手”這樣骯臟的標簽聯系在一起?以后還怎么號召人家同情他們?這與之前劣跡斑斑的黑人佛洛依德在警察正常執法過程中他突發疾病死亡時左翼媒體掀起鋪天蓋地的“黑命貴”運動形成鮮明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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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我敢說,如果這位烏克蘭難民女孩的死難是美國警察的罪過,左翼媒體一定會鋪天蓋地報道,并呼吁為其“討回公道”。因為這種場景符合“白左圣母”們“討伐倚強凌弱”的敘事;當“弱勢群體”中出了惡棍去害人,就把他們整不會了。在“白左圣母”的理念里:“弱小即正義”、“我弱我有理”,“弱勢群體”里面怎么可能有壞人?
關于兇手德卡洛斯·布朗,如果你看到左翼媒體有報道,你更多能看到的是,左翼媒體不譴責兇手,不同情受害的伊琳娜,反而更多地在抒發對兇手德卡洛斯·布朗的同情:他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可憐人,沒有機會得到良好的教育,人生走上了歧路,與其譴責他犯罪不如譴責社會“對不起他”......
的確,那句話“如果社會讓人民不聊生、吃不飽飯,有人因為想去獲得一塊面包而去偷竊去犯罪,那社會上人人有罪”是有道理的,但德卡洛斯·布朗犯下的罪行可不是為了“獲取一塊可以讓他飽腹的面包”而盜竊或搶劫,而是“殺人”!這也要怪社會對他“關懷不足”?
“白左圣母”們的視角確實清奇,為了維護他們那根本不正確的“弱勢群體即天然正義”、“我弱我有理”,他們講道理的方式已經完全“不講邏輯”。
“白左圣母”們幾乎都反對“威權政體”,對坐在威權體系的權力金字塔頂端的人更是深惡痛絕。
那么,坐在威權體系的權力金字塔頂端的人有什么特點呢?他們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他們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如果他們做錯了,承受代價的是別人,他們的生活質量不會受到任何影響,酒照喝,舞照跳。如果他們發動一場戰爭,豐功偉績是他們的,發財的是資本家們,窮人的孩子走上戰場付出生命。
如果坐在威權體系的權力金字塔頂端的人確實“犯了錯”,且無法推脫,他們也不用承擔法律“實打實的懲罰”,只需象征性地“罰酒三杯”即可。比如曹操就頒布了“騎手的馬踏了百姓的麥苗就得把騎手斬首”的法令,普通的騎手如果犯了這一條,那這名騎手就會被斬首;但曹操本人的馬踏了麥苗,曹操就不會被斬首,而是“割發代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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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質上,按照“白左圣母”們的理念,那些被“一刀切”貼上“弱勢群體”標簽的人,他們哪怕完全不考慮自己的經濟水平,多生育下子女,有社會福利為他們的行為買單;他們哪怕犯了罪,有左翼媒體為他們開脫,說他們之所以淪落到犯罪并非因為他們是壞人,而是“社會更對不起他們、對他們關懷不足”,他們是“不幸的弱勢群體”,法律懲戒就應該對他們“從輕發落”。
大家有沒有發現:“白左圣母”們痛恨的群體跟“白左圣母”們姑息支持的群體,在本質上其實是相同的,都是“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買單”而且“如果犯了罪就應該被法律網開一面減輕懲罰”。
同樣是具有“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和“如果犯了罪就應該被法律網開一面減輕懲罰”的屬性,“白左圣母”們對一群人因為有此屬性而“深惡痛絕”,而對另一群人有此屬性卻認為是“合情合理”、“天經地義”,甚至你要說剝奪這群人的這個屬性都會遭到“白左圣母”們的堅決反對,這難道不是自相矛盾?不是“雙標”?不是“邏輯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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