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么也不會想到,保安公司,不讓保安直接報警。
保安公司會有這樣一條讓人難以理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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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火情,遇到偷盜,遇到打架斗毆,保安,不準直接報警,而是要及時向保安公司,或者是甲方匯報。
讓上級部門來決定是否報警。
這項規定,讓一般人看了都會覺得很奇葩。
可是保安公司在保安入職培訓,在日常培訓和轉正培訓的時候,一再強調保安不準私自隨意的去直接報警。
遇到火情,偷盜,打架斗毆等突發情況。
第一時間用對講機電話,直接向當班領班或者隊長主管匯報。堅決不允許保安去報警。
領班、主管、隊長和甲方視情況是否報警?報警也是上面決定去報警。
為什么保安公司會有這么一項規定呢?他們錯誤的認為:
第一,保安很難判斷火情的大小,偷盜行為的嚴重程度,以及打架斗毆的發展走向。直接報警就會給甲方帶來不好的影響,嚴重的影響甲方的績效以及榮譽。第二,因為他們認為保安都是沒有文化,沒有水平的一般人,如果直接報警就會出現報假警,報虛警。與現場情況不相吻合。
第三,就是這些保安公司的領班,隊長和主管,以及甲方的領導人員,主要怕受到影響,無論是從工資福利待遇方面還是職務升遷方面,一旦有警情。就會影響到他們的利益和深遷。
第四,一般保安報警,很難準確判斷現場的警情和發展走向。一旦報警,公安、消防就會出警,這也會因為不值得報警,而浪費了警力。
大家對保安公司的這種規定有什么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我們共同來交流討論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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