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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花股份”)發布公告稱,其董事長邢雅江收到了陜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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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雅江因涉嫌犯罪于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但作為金花股份董事長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導致金花股份直至2024年8月24日才對外披露相關事項。
上述行為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陜西證監局于7月25日舉行了聽證會,聽取了邢雅江及其代理人的陳述申辯意見,后經復核不予采納。
根據相關規定,對邢雅江給予警告并被處以350萬元罰款。
金花股份是一家醫藥工業企業,主要業務為藥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產品線涵蓋化學藥品、中成藥、原料藥和保健品。
三季度報顯示,金花股份前三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3.84億元,同比下降8.36%;實現凈利潤3448.12萬元,同比增長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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